首届中国品牌形象代言人大赛,旨在弘扬中华名品,深化品牌意识,推出具有国际水准的品牌形象代言人,为地区传媒广告类公司提供创收平台和机会。
本次赛事是由国家质量监视检修检疫总局、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名牌战略促进委员会等多家单位指导。中国品牌形象代言人大赛组委会及《中国品牌》杂志社联合主办,由科技世界网络科技(大连)有限公司独家承办的一项极具影响力的赛事。大赛将面向全国各地城市分赛区,所以本次大赛规模宏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府部分指导,主流媒体和各种社会气力介入,九个宣传推广点全面启动。大赛将邀请资深艺术家、明星、广告媒体人以及冠名企业代表个人作为决赛的主评委。
本次大赛是中国**品牌与**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完美结合,演绎的一场高贵、奢华的风云大会。大赛将吸引海内众多新闻媒体的介入,对本次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报道将掀起巨大的锦绣冲击波。本次大寒也是中国品牌首次聚焦的时尚嘉会,其震撼人心的吸引力,将是全国目光所及,全球关注所在。对于企业形象的树立、品牌着名度和美誉度的晋升具有不可估量的效果。
地区承办前提:凡具有正当经营权并与流动相关的艺术、文化、广告、新闻媒体、电视播出机构,均可申请承办。
一、承办分赛区资质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企业相关的证件齐全;
2. 企业资金实力具有上风,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3. 具有良好的政府合作背景;
4. 具备良好的媒体合作渠道;
5. 具有一定专业职员,可以保证赛区高尺度的实施;
6. 可按照中国品牌形象代言人大赛组委会的要求策划和执行。
二、承办回报
1. 赛区承办方由中国品牌形象代言人大赛组委会确认授权,并在所授权区域具有独一性和排他性。取得承办权的单位获得该赛区的策划权、主办权、贸易运营权,并享受大赛组委会授权的其他权益,全权负责该赛区的宣传推广、组织实施和贸易运作,在授权机构划定的权限内和大赛组委会的监视指导下完成赛区的组织实施和贸易运作。
2. 赛区承办机构由大赛组委会为其提供相关手续,在赛区举办地成立赛区组织委员会,以赛区组织委员会名义同一组织实施赛区赛务治理和商务运营工作。
3. 赛区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对各赛区承办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届赛区承办机构选择的主要依据。考评合格机构具有优先承办权。
4. 承办单位可以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承办分赛区赛事;
5. 承办单位有权为分赛区比赛进行各种招商工作;
6. 承办单位可认为其赞助企业提供优先挑选其分赛区获奖佳丽作为该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人的权力,但要提前报备大赛组委会;
7. 承办单位可以对参赛选手进行培训流动;
8. 承办单位赛区招商收入归承办单位所有。
三、承办要求
1. 赛区承办机构在赛区承办工作过程中应严格履行承办协议,遵遵法律、法规,确保流动在当地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2. 严格执行财务轨制,并承担全部贸易运作和实施的法律责任。对违背有关法律、政策的单位,将取消流动承办资格。
3. 严格按大赛划定使用本次流动的名称、标识、吉利物等识别系统。
4. 严格参赛选手的治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参赛选手的安全。
5. 自觉接受大赛组委会对赛区的监视检查,尊重评判委员会的评判,维护大赛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