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媒报道,10月18日德国家居制造商Hülsta在所属地方辖区为其所有的Hülsta-Werke Hüls GmbH & Co. KG 和服务公司 DIHUG GmbH 启动了自我管理下的破产程序。Hülsta创立于50年代,旗下家居产品线包括卧室、浴室、客厅、餐厅、入户、沙发等。
根据公司声明,破产是由于消费萎靡导致的订单数量不及预期。
德国于2012年在破产法中引入了“自我管理”(Eigenverwaltung)制度。“自我管理”,意味着不需要破产管理人,而由债务人自己对财产进行管理的破产重组制度。在自我管理的情况下,债务人原则上仍然保留着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而不必如一般破产程序一般必须无条件全部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因此,债务人实际上需要履行一部分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对于有可能存在的,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法律通过设定“财产监管人”(Sachwalter)来进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