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国际上通用的一个法律上的概念。
驰名商标概念首创于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但什么是驰名商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驰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国际上通用的一个法律上的概念。
驰名商标概念首创于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但什么是驰名商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驰名商标作为法律上的一个概念,现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确认,尽管各国赋予它的法律含义和保护措施不相同,法学界对此也多有争论,但驰名商标这一用语已在世界范围的法律上被确定下来。
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其第二条规定,“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二、企业拥有驰名商标的好处有那些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使其蒙受损失的注册商标时,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时间限制。
一个商标的知名程度直接影响到其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效益,出于对企业、经济的保护角度考虑,各级政府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然对驰名商标加大保护力度,同时在立法,司法上增加保护措施,以保证一个驰名商标的市场发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的十四条指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具体的讲,申请驰名商标对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如下好处: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近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